香港期货交易所
恒生指数期货交易时间
上午 09:15~12:00
下午 13:00~16:30
晚上 17:15~03:00
*到期合约月份在最后交易日收市时间为16:00
香港期货最后结算日为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客户买卖期货合约前必须缴付基本保证金才可进行买卖;如合约价值低于维持保证金准必须补足差额才能继续进行买卖。
此类买卖盘是市价盘的一种,但只可于开始前交易时段内执行单一价格竞价。交易毋须设定限价,将以市场上的【参考
平衡价格】进行配对。而未能成交的余额会取消或是换成为限价则视乎该交易所得规定。
恒指期货及国指期货之相关期货产品均支持AO盘。
止损单是预设一张订单在服务器,该订单已包含止损价及买入/沽出价,当市场成交价格触及设定的止损价格,客户的买入/
沽出的限价指示便会递交给交易市场执行。
根据证监会《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35条、《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规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加强监管指数期货及期权大额未平仓持仓呈报》等规则指引:除非获得授权,否则,当客户持有合约超出大额未平仓申报水平,或指数期货及期权持仓超出限额的60%,需要向交易所申报相关持仓。
1.1 每日收盘后的未平仓合约达到或超过大额未平仓申报水平,需要对合约进行申报;大额未平仓合约申报标准如下所示(T+1交易时段成交的合约,计入下一交易日进行统计)。
指数 | 产品 | 大额未平仓合约 /申报水平 | 持仓限额 |
---|---|---|---|
恒生指数 | 恒生指数期货 | 任何一个合约月份, 未平仓合约达 500 张便须呈报 | 恒生指数期货、恒生指数 期权、小型恒生指数期货、小型恒生指数期权、恒生指数(总 股息累计指数)期货、恒生指数(淨股息累计指数)期货及每周恒生指数期权所有合 约月份持仓合共对冲值10,000张长仓或短仓为限,并且在任何 情况下,小型恒生指数期货或小型恒生指数期权所有合约月份持仓对冲值都不能超过合共2,000张的长仓或短仓。 (计算持仓限额时,每张小型恒指数期货或期权的仓位delta 为0.2) (一张恒指总股息累计指数期货及一张恒指淨股息累计指数期货合约的持仓合共对冲值按其相对恒指期货的合约金额计算,由期交所每年公布,产品推出时,一张恒指总股息累计指数期货或恒指淨股息累计指数期货合约的持仓对冲值为3) |
恒生指数期权 | 任何一个系列,未平仓合约达 500张便须呈报 | ||
小型恒生指数 期货 | 任何一个合约月份, 未平仓合约达 2,500 张便须呈报 | ||
小型恒生指数 期权 | 任何一个系列, 未平仓合约达 2,500 张便须呈报 | ||
恒生 国企指数 | 恒生国企 指数期货 | 任何一个合约月份,未平仓合约达 500 张 便 须 呈 报 | 小型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期货、小型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期权、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期货、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期权、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总股息累计指 数)期货、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淨股息累计指数)期货及每周恒生国企指数期权所有合约 月份持仓合共对冲值 12,000 张长仓或短仓为限,并且在任何 情况下,小型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期货或小型恒生中国企业指 数期权所有合约月份持仓对冲值都不能超过合共 2,400 张的 长仓或短仓。 (计算持仓限额时,每张小型H股指数期货或期权的仓位delta 为0.2) (一张恒生国企总股息累计指数期货合约及一张恒生国企淨股息累计指数期货合约的持仓合共对冲值按其相对恒生国企指数期货的合约金额计算,由期交所每年公布。产品推出时,一张恒生国企总股息累计指数期货或恒生国企淨股息累计指数期货合约的持仓对冲值为2) |
恒生国企 指数期权 | 任何一个系列,未平仓合约达 500 张便须呈报 | ||
小型 恒生国企 指数期货 | 任何一个合约月份,未平仓合约达 2,500 张便须呈报 | ||
小型 恒生国企 指数期权 | 任何一个系列,未平仓合约达 2,500 张便须呈报 |
产品 | 大额未平仓合约 /申报水平 | 持仓限额 |
---|---|---|
美元兑人民币 (香港)期货 | 于任何一个合约月份,500张未平仓合约便须呈报 | 美元兑人民币(香港)期货、人民币(香港)兑美元期货和美元兑人民币(香港)期权合约加总,以所有合约月份持仓合共对冲值8,000 (长仓或短仓)为限,并且在任何情况下: - 直至到期日(包括该日)的五个香港营业日内,现月美元兑人民币(香港)期货及现月美元兑人民币(香港)期权持仓对冲值不可超过2,000(长仓或短仓);及 -所有合约月份的人民币(香港)兑美元期货合约淨额之仓位不可超过16,000张(长仓或短仓) |
1.2 客户在任意时间或单日累计(T+1交易时段成交的合约,计入下一交易日进行统计)持仓的指数期权及期货超出持仓限额的60%,需要申报该指数期货及期权的所有持仓。
2.1 客户仅在本公司有持仓且达到申报水平,本公司将作为代理人代客户申报,将客户账户资讯(账户号码、客户姓名等)和需要申报的合约持仓资讯(合约名、持仓数量等)上报交易所,客户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2 如阁下与多于一名代理人开立账户并持有或控制须申报的持仓量,阁下必须负上全部责任,向交易所提交关于该等须申报的持仓量的通知。客户可委托其中任何一位经纪商为代理人向交易所统一申报,或授权经纪商分别向交易所申报持仓。
本公司建议阁下了解期货合约及股票期权合约的持仓限额。有关衍生产品的大额未平仓合约及持仓限额规则以监管机构公布为准,详情可参考交易所网页: https://www.hkex.com.hk/Services/Trading/Derivatives/Overview/Trading-Mechanism/Large-Open-Positions-and-Position-Limits?sc_lang=zh-HK;或浏览证监会网页: https://cn-rules.sfc.hk/browse.php?id=635&type=0,下载由证监会发出的《持仓限额及大额未平仓合约的申报规定指引》 https://www.sfc.hk/web/TC/assets/components/codes/files-current/zh-hant/guidelines/guidance-note-on-position-limits-and-large-open-position-reporting-requirements/guidance-note-on-position-limits-and-large-open-position-reporting-requirements.pdf。
应美国金融业监管局要求,由8月1日起美国股票 (不包括 OTC Market)的交易活动费(仅卖出订单收取)已修改为每笔订单最高6.49美元。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852 2655 0338或电邮至cshk@eddidsec.com 或 cs@eddidsec.com 与我们联络。谢谢。